自治州教育系统青少年五好小公民“阳光
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
教育读书活动方案
库尔勒市教育局、各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州直各学校:
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是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署在全国教育系统每年开展的常规性重要工作任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工委《关于深入推进自治区青少年五好小公民“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通知》(新教基办〔2016〕27号)要求,自治区教育系统将在2016年9月—2017年6月在全疆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学生中开展五好小公民“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演讲比赛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结合自治州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县市、州直各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今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创新推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自治州教育系统青少年五好小公民“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 伟 州教育党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
许尔辉 州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何树明 州关工委副主任、教育系统关工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思政科,负责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日常工作。
主 任:何树明 州关工委副主任、教育系统关工委主任
副主任:刘志革 州教育局思政科科长
范椿萍 州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成 员:闫雯雯 州教育局思政科干部
阿依古丽·沙吾尔 州教育局思政科干部
二、主题教育内容
各县市教育关工委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地域特点和学校特色,结合爱国爱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创建文明校园活动,推进民族团结教育,积极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生开展读书、征文、演讲等系列实践活动。自治州教育局将跟进各县市、州直各学校活动进程,加大指导力度,组织好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督查、评选和总结表彰。
(一)以学习理解《“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活动读本》为依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要将此次读书教育活动同学校德育、学校“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相结合,重视发挥教育系统“五老队伍”作用,积极开展专家辅导、阅读指导和实例分析,多种形式引导全区各族中职、中小学生 牢固树立“五个认同”意识和三个“离不开”、关爱班集体,关注校园,关爱各族同学,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诚信友善、善于合作的阳光好伙伴。
(二)以“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读书内容,组织各族中职、中小学生开展诚信友爱、互帮互助、民族团结等实践活动,开展与留守儿童结对子、手拉手等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开展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促进各族学生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三)以“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征文活动。结合读书和社会实践,结合新疆特色,学校实际,组织各族中职、中小学生撰写征文活动,学校关工委要加强对学生征文写作的指导。各县市教育关工委和学校要结合本实际组织好征文活动,并推荐报送优秀征文参加自治区和全国征文比赛。
(四)以“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为主题,分学校、县市和地区级举办演讲比赛,层层选拔,确保自治州、自治区和全国参赛质量。各级教育关工委要在读书、实践活动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广泛开展“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演讲比赛。各县市级关工委、州直各学校关工委也要组织开展相应层级的演讲比赛,评选优秀演讲学生,按要求推荐优秀选手参加自治区演讲决赛,力争在全国总决赛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三、主题教育工作进程安排
按照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活动组委会安排,我州五好小公民“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工作程序如下:
(一)2016年9-10月为宣传推进阶段:各县市、学校开好动员部署会,建立工作机构,切实抓好“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宣传和读本推荐征订工作,原则上征订数量不少于学生人数的10%,做到活动全覆盖。
(二)2016年11-12月为学习领会阶段:各县市中小学、各中职学校以5人为单位、组成学习小组,通过主题班会、诵读会、讨论会、读书会等形式,广泛开展“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读书活动,每个小组应不少于1本主题教育读书活动读本。
(三)2017年1-3月为校级竞赛组织阶段:各学校组织开展班级、校级读书、征文、演讲比赛。
(四)2017年4月为县市竞赛组织阶段:各县市、州直各学校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初赛,总结表彰,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州级演讲比赛。
(五)2017年5月为州级复赛阶段:自治州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州级征文评比和演讲比赛,总结表彰,推荐优秀选手参加自治区级演讲比赛;
(六)2017年6月为自治区决赛阶段:推荐优秀选手参加自治区演讲总决赛,总结表彰大会。
四、奖项设置
(一)征文比赛。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含初高中、中职中专)两个组别进行评选,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奖项。各县市、州直各学校根据参与活动情况选拔获奖学生,于4月25日前按名次将各类比赛前10名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名单报自治州青少年五好小公民“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将按照《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读本》征订情况及报送作品质量选送优秀作品至自治区五好小公民活动办公室。
(二)自治州演讲比赛。按小学组、中学组(含初高中、中职中专)分别进行,根据参赛人数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各县市根据本地参与活动情况选拔优秀选手2名(小学中学各一名)、州直学校1名(小学中学根据学校实际而定),于4月25日前报至自治州五好小公民活动办公室。
(三)对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征文、演讲比赛的老师,颁发和该学生所获奖项等级一致的指导奖。
(四)对在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授予“我们是好伙伴”优秀班集体称号。
(五)对在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中职、中小学生,授予“五好小公民——诚信友善好少年”称号。
(六)对活动开展有特色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学校,授予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示范学校”称号。
(七)对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八)对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做好总结、评比、表扬和推荐工作的教育关工委,颁发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优秀组织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为加强五好小公民“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活动的领导,各县市教科(育)局、州属各级各类学校要参照此方案,制定本县市、本学校的活动方案并报自治州五好小公民活动办公室。各县市、各学校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督查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开展。各县市教科(育)局关工委、州属中等职业学校关工委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活动方案和联系人基本信息(姓名、族别、职务、联系电话)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上报自治州五好小公民活动办公室。
(二)加大宣传推进力度,做到参与活动全覆盖。五好小公民作为教育部关工委推进的品牌活动,是我州中职、中小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抓手,也是巴州教育局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希望各县市、州直各学校高度重视,认真严格按照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时间节点和步骤切实以班级、学校、县市区、自治州相互联动,层层切实开好部署会,推进会,切实提升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力度,做到宣传内容不漏一人,宣传读本普及不漏一班,层层开展读书、征文、演讲比赛,人人参与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做到学生参与活动全覆盖。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关工委、州直属各学校、各指导老师和参赛学生可通过登录“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官方网站参加活动。也可通过关注“五好小公民”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ggwwhxgm)和腾讯、新浪官方认证微博(@关工委活动办)及时了解活动情况。
(三)重视读书,狠抓落实。希望各县市、各学校根据学校学生实际选用好《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活动读本》(维、汉两种版本,汉语每本15元,维语每本18.5元),为扩大学生参与活动的覆盖面,确保更多的各族学生多读书、读好书,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每个班级原则上读本拥有量不少于10本。学校在积极鼓励师生自愿购买的基础上,也可以用公用经费统一购买读本,用于帮助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进行阅读。
(四)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工作。在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开展的各个环节中,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关工委要加大跟踪指导、督查力度。自治州主题教育活动办将建立读书活动按月逐级上报检查和通报机制,各县市、各学校按月逐级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自治州将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德育评估和家长学校评估指标体系中进行评估考核验收,并作为评价各级关工委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请以县市为单位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读本征订使用情况、各类活动开展情况(附件1、附件2)统计汇总上报,于2017年4月25日前将主题教育活动参赛作品汇总统计表(附件3)统一报至自治州五好小公民活动办公室,州直属学校可直接报送。
地 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百川大厦1006办公室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刘志革 闫雯雯
联系电话:2612052(传真)
电子邮箱:bzjyjszk@163.com
附件:
1.自治州青少年五好小公民“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活动参与人数情况统计表
2.自治州青少年五好小公民“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活动读本征订情况统计表(含2张表)
3.自治州青少年五好小公民“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活动参赛作品上报情况统计表(含6张表)
巴州教育局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