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要求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巴州农业农村局对2021年印发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从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9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81532626@qq.com。
2.信函:邮寄至库尔勒市团结北路16号巴州农业农村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字样。
三、附件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欢迎各有关企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进一步完善该文件。
巴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