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巴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统计改革的决策部署,在自治区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不断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工作,突出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为促进巴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统计法治组织领导有力。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在线学习、集体学习、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法治统有机结合融会贯通。二是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参与,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三是不断壮大执法队伍,抓住统计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治理的契机,选优配强州县统计部门领导班子,鼓励全州行政、参公编制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取得执法主体资格,全州持国家统计执法证、行政执法证人员从2020年底的39名增加至目前的82名,统计执法队伍不断壮大。四是抓实抓好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和执法案卷评查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自治州、自治区法治督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结合统计法治工作实际,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法治督察反馈的15个共性问题全部落实整改,执法案卷评查反馈的4个问题也得到有效落实整改。
(二)统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一是扎实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双随机”执法检查,不断夯实统计基础工作。2024年组织州县两级统计部门完成实地核查573家,其他方式核查899家,选调州县执法骨干15人,集中培训后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60家,与州商务局联合开展执法检查4家,全年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69家,依法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9件,全部结案,涉及罚款金额0.7万元,其中州局自办案件4件。在局机关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国家统计违法典型案例2场次。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行为公示制度、重大法制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督促县市统计局配齐执法装备,目前全州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5部,实现州县市全覆盖,部分县市还配备了录音笔、录音电话、便携式打印机。依法将行政处罚案件上传“双公示”平台,通过州政府官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及时完善“双随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两库一单”。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全过程公示。
(三)普法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一是坚持把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统筹推进职责,确保统计法规贯彻落实在巴州落地生根。深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局主要领导赴州党校开展统计知识讲座1场40人,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博湖县党校开展防惩统计造假专题讲座2场380余人次。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统计普法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纳入全州法治工作管理考核,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重点,通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双随机”执法检查、统计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有力推动全州统计系统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利用统计调研、普查、执法检查等机会,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农户家中开展普法宣传。2024年4月宪法宣传周,围绕宣传“五经普”主题在人民广场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宣传品等方式开展互动普法宣传,现场接受普查政策咨询1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各类宣传品200余份。12月结合“宪法宣传周”及“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在库尔勒市石化广场开展了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各县市统计局在农贸市场、街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宪法、新修改统计法宣传咨询活动,深入摊点、商铺、企业发放统计宣传资料,共发放宣传折页9000余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册29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深入人心。四是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开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严肃查处非法统计调查项目,全面清理违背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维护统计权威。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统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依法统计的能力不足,导致统计违法情形反复出现。二是基层统计执法人员依法治统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不敢、不愿、不会开展执法的情形时有发生,行政处罚“宽松软”的情形还需严格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在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上再深入。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激励全州统计系统学法用法,真正将学法积极性调动起来,增强干部学法普法,入户释法的能力。二是强化乡镇基层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乡镇领导、基层统计专干依法统计意识。三是抓住“关键少数”,将依法治统重要文件纳入州县党校授课内容,提升各级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强化统计监督意识。四是围绕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通过对身边人身边事行政处罚的具体事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尊法、守法意识。
(二)在做好防惩统计造假工作上再用力。持续抓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围绕国家统计督察组反馈新疆问题整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统计工作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在统计改革、统计数据质量、日常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完善健全规章制度,抓好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加快构建自治区防惩统计造假体系实施方案》学习贯彻,不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效,建立起防惩统计造假的刚性约束。鼓励符合持证条件人员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提高考试通过比例。
(三)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上再作为。一是高质量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该立案的及时立案查处,并做好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贯通协同工作。二是持续推动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不断深化,围绕工业、贸易、固投等重点领域、重点指标有目的、有重点的开展执法检查。压实县市责任,把发现和消除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排查干净,彻底消除执法空白。三是把入库退库核查工作作为提高数据质量重要手段抓紧抓实,做到实事求是、应统尽统。
(四)在发挥统计执法服务功能上再提升。主动适应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的要求,将服务理念贯穿统计执法全过程。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推动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落实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对被检查地方、被处罚单位的回访指导工作,巩固执法成果。加强正面教育和宣传,树立统计守法先进典型。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统计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