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巴州统计法治建设,巴州统计局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文件部署,抓好巴州统计局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的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效果,现根据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提示》要求,将巴州统计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普法宣传教育情况。
一是结合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教育。以“12·4”国家宪法日、“统计法宣传日”为契机,在华凌市场、新汇嘉商场、重点企业园区开展现场宣传18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共发放宣传折页15000余份,解答咨询60余人次。
二是将开展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将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审核汇总等日常工作中,针对房地产、规上工业、贸易等行业通过开展“上门普法”、现场指导等方式,覆盖企业2240家,向统计调查对象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其依法统计意识。日常依托“巴州统计”微信公众号推送统计法治知识宣传20期,阅读量超2000次,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了全社会关注统计法治的良好氛围。
三是扩宽普法范围提升基层数据质量。6月5日至6月24日,巴州统计局根据州党委政府“用数据赋能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的要求,在全州范围内精心组织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7个专题的统计业务培训,各州直有关部门、县市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领导和统计业务人员共1099人参加了此次培训。11月10日至11日,举办了2025年全州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班,来自全州各乡镇(街道)的110余名一线统计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集中培训,培训重点围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知识内容进行了系统讲解。通过以上全覆盖的普法和业务培训,提升了巴州州县乡三级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和法治素养,通过“强基础、补短板”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全州统计法工作水平和质效。
(二)推进简政放权情况。
积极推进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完成并公布自治州层面设定的行政奖励事项清单7条、行政检查事项清单1条、行政处罚事项清单5条。
(三)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培养执法力量。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26名统计系统符合条件人员参加2025年度全国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其中11人顺利通过考试,通过率42.3%。目前,全州共有统计执法人员69人,其中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27人,为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力保障。
二是加强资格管理。严格按照《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档案,对执法人员的资格条件、培训考核、执法证件申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制定了详细的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技巧等方面的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开展3次全州执法人员统计执法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执法能力。培训人数达到35人次,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落实“三项制度”情况。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落实处罚公示,严格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7日内将处罚相关信息在平台上公示,依据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目前全州统计系统已配备执法记录仪15台、录音笔1支,照相机1部,基本可以保障现场执法检查的音像全过程记录及证据固定需求。严格遵守《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凡行政处罚案件均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处理意见。
(五)统计执法检查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制定了《巴州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了执法检查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全年累计核查单位(项目)超2000个,发现数据异常问题305个,均予以指出并指导修正。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单位60家,发现存在问题单位11家,移送线索核实查处,整改完成率达100%。联合州发改委对4家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未发现问题。
二是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的原则,全州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5起,对11起案件给予了行政处罚有效遏制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三是规范执法程序和案卷质量。严格执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10月份对全州各县市的10个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和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执法案卷质量。
四是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巡查部门、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贯通,特别是今年多次与自治州纪委监委及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发改委纪检组就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进行沟通对接,邀请纪检组参加自治州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大会,派员参与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
(六)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情况。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年初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安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共举办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3次,邀请法律顾问授课1次,深入解读法律条文的内涵和实践要求,累计培训人次达400余人次;开展集中学习讨论3次,开展警示教育2次。以考试促学习,每季度针对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知识开展理论测试。持续推动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巴州统计局主要领导在州委党校授课2次,各县市统计局主要领导也分别赴当地党校开展授课至少16次,全州统计系统累计培训领导干部达1378人次,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依法统计意识。组织全局干部积极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法治讲堂182人次。组织全州统计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2025版)》,裁量权基准是“紧箍咒”,也是“工具箱”,教育同级干部用好这部《办法》,切实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七)政府信用建设情况。
对拟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严格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7日内将处罚相关信息在平台上公示,并按照《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15日对违法企业认定失信等级,送达认定通知,依法在自治区“双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方面。
学习宣传针对性不足,基层统计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培训与业务融合不够。原因是学习形式不够丰富,针对性培训不足,部分基层人员因工作繁重参与学习不深入,法治学习与统计业务衔接不紧密。
(二)普法宣传效果方面
普法方式单一,“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成效不明显,社会公众知晓度、认同感偏低。原因是宣传手段固化,缺乏精准化宣传,统计部门弱势地位尚未根本改变,宣传覆盖面和实效性未达预期。
(三)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方面。
执法力度不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程序不规范、取证不充分,部分县市存在畏难情绪。原因是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实战能力不足,县市执法人员配备不足,存在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三、2025年度巴州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5年,巴州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计法治建设目标,牵头抓总、履职尽责,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落地,为巴州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布局,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年初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全年专题部署统计法治工作4次,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决策、重要执法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决策程序,全年未发生违法决策、违规执法情况。压实工作责任,将法治建设责任细化分解至各科室、各岗位,把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践行法治理念,筑牢依法统计思想根基。
(二)带头学法普法,夯实依法统计思想基础。
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全员学法、全民普法的良好氛围。强化关键群体培育,持续推动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主要负责人在州委党校授课2次。每季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理论测试,以考促学。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牵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12·4”国家宪法日、统计法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现场宣传,依托“巴州统计”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知识20期,结合统计调查、数据核查开展“上门普法”,有效提升社会公众依法统计意识。
(三)坚持依法治统,规范统计执法监督行为。
主要负责人聚焦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牵头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规范执法管理,制定《巴州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规范执法流程、文书制作和证据标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全州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5起,给予行政处罚12起,有效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全州执法案卷自查互查,对10个执法案卷进行全面核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26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11人顺利通过,充实执法队伍力量。
(四)聚焦强基固本,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
主要负责人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推动法治建设与统计服务深度融合。制定详细执法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培训。推动执法与服务融合,摒弃“重执法、轻服务”倾向,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同步开展业务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事后跟踪回访,切实帮助企业规范统计工作,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强化基层法治赋能,组织开展全州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班,覆盖州县乡三级统计人员夯实统计法治建设基层基础。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6年,巴州统计局将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要求及后续推进部署,立足统计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激励全局干部学法用法,树立争先创优意识,真正将学法积极性调动起来,增强干部学法普法,入户释法的能力,并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考核奖惩。在日常统计业务过程中,向全社会宣传统计法,严把数据质量关,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提升统计社会公信力。
(二)努力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效果。
督促各科室利用年度统计年报培训会、执法检查、数据质量自查、统计督查自查等机会,特别要结合今年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部署,加大身边统计违法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对身边人身边事行政处罚的具体事例,以及对机关事业单位涉统计违法行为干部的查处,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尊法、守法的意识。
(三)继续推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突出查办统计违法行为,将“四条红线”执行情况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努力排除对企业源头数据的各种干扰,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数据。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在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方面,加大与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相互配合。
(四)主动发挥统计执法的服务功能。主动适应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的要求,将服务理念贯穿统计执法全过程。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使广大调查对象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推动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认真做好对被检查地方、被处罚单位的回访指导工作,巩固执法成果。加强正面教育和宣传,树立统计守法先进典型。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统计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