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床科室总住院医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快医院人才培养,提高低年资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科室总住院医师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床科室总住院医师管理实施方案
总住院医师是住院医师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之前,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临床实践,全面参与及负责本科室各项临床工作,是住院医师到主治医师成长过程中重要的必经阶段;总住院医师制是医学人才培养和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由于总住院医师要承担科室重要的医疗工作(如科间急会诊、危重患者的抢救等)及管理工作(科室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及实习医师的管理等),因此加强总住院医师管理对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总住院医师设置条件
以科室为单位,每个临床科室设1名总住院医师,对于急诊、会诊患者较多科室,可设2名总住院医师。6个月轮换一次,作为晋升上一级职称(主治医师)申报资格的必备条件。
1. 学历
(1)具备医学或临床医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备相应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注册。
2. 工作经历
(1)本科毕业生从事临床工作4年以上,硕士毕业生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有临床工作经历的硕士毕业生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博士毕业生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有临床工作经历的博士毕业生从事临床工作1年以上,才有资格担任总住院医师。
3. 基本素质
(1)能很好地履行总住院医师职责。
(2)能独立完成各种基本临床技术操作。
(3)手术科室总住院医师至少应具备一级手术资格。
(4)具备独立处置急诊病人的能力。
(5)能在医疗组长或二线医师的领导下,具体进行危重病人抢救工作。
(6)能够很好地完成院内急会诊工作。
(7)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在科主任、医疗组长不在的情况下,能做好医患沟通工作,防范医患纠纷;在处理疑难危重患者时,能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以便掌握最佳诊疗时机。
(8)能指导下级医师完成基本临床操作。
(9)能协助科主任、医疗组长、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
(10)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推诿病人,具有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4. 其他医院因工作调动来院医师申报总住院医师,相同专科工作经历按二甲医院3年=1年,三乙医院2年=1年计算。
5. 其他医院因工作调动来院医师若专业发生改变,申报相应岗位需按总住院医师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完成培训。
二、总住院医师申报程序
医务科将提前1个月下发申报通知。拟上岗的总住院医师上岗前必须按程序进行申报,符合条件者经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小组讨论通过后给予相应医疗授权。
申报程序:
1. 本人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并填写《临床总住院医师任职申请表》(附件1),科主任审批通过。
2. 申请表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提交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小组讨论决定。
3. 获得授权的医师由医院发文公布。
三、总住院医师职责
(一)内、外科总住院医师共同职责
1.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医疗和行政工作的日常管理。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科室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发现问题责成相关医师整改,相关医师必须服从,各科主任必须支持。
3.总住院医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负责科内医师病房值班和门、急诊出诊工作安排。
4.总住院医师负责协调科室的床位安排,包括会诊后需转科的患者。
5.总住院医师负责院内的科间会诊,保证急会诊在收到会诊邀请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严禁电话会诊(特殊情况除外),并做好会诊记录,如在会诊过程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请示。
6.总住院医师不具体分管病人,不影响科间会诊工作的基础上,服从科室的其他工作安排,不参与科室值班,任职期间不参加医院指定科室的各项指令工作。
7.全面及时掌握住院病人的情况尤其是疑难、危重病人。每天亲自处理急诊病人。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加强对疑难危重患者巡视,反复诊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求教,以保障医疗安全。
8.带领下级医师做好夜查房巡视工作,医疗组长或主治医师不在时,负责处理患者临时发生的问题。
9.协助科主任,督促教学秘书加强对规培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的培训、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随时检查并指导低年资医师的临床工作,审查诊疗计划,检查其对患者的处理是否及时正确,病历记录是否准确完整,服务态度和医德医风是否端正,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10.协助组织病房进行疑难、危重及死亡病历讨论并做好登记,每例讨论必须进行发言。
11.做好科室医疗事故、差错的登记、统计及报告工作,协助相关医疗管理部门及时做好各类投诉、纠纷的接待、处理工作。
12.督促科室认真、及时完成传染病上报卡和院内感染病例等的上报工作,杜绝漏报、迟报的发生。
13.协助病案信息科做好病历的归档工作,督促主管医师在患者出院后7天内及时将病历归档。
14.按时参加医务科组织的总住院医师例会,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给科主任及科室医务人员。
(二)外科总住院医师职责
1.总住院医师要督促科室《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组织术前讨论,安排手术人员,明确手术级别及主刀医师,同时监督术者术前查看病人,并在病历中记录查房意见。
2.监督麻醉师落实麻醉术前访视,督查择期手术医师进手术室时间、患者手术部位标识情况,确保手术按时开台。
3.总住院医师一般不参加科室的择期手术,因特殊情况需参加手术时,需由二线值班医师或资历相同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
4.参加科室急诊手术,急诊手术与二线值班医师共同完成。科室一线值班医师不参与急诊手术,负责科室值班。
5.负责术后患者的病情观察。
四、总住院医师岗位培训
总住院医师任职期间必须参加集中培训和在岗培训,并且将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任职考核的基本依据之一。集中培训在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由医务科统一组织进行,重点突出岗位基本能力要求。其中,医学知识培训包括临床“三基”和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以巩固强化临床技能,如各种外科操作技术、常见检验要求及结果分析、影像读片要求与技巧、抗生素的合理使用、常见突发症状的分析与处理等。管理知识培训包括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以提高管理能力,如医疗规章、安全防范、言行规范、病历质控、医院文化等。部分特殊性强的专业,科室应采取“一带一”的固定帮扶方式,以便系统培训、提高效果。
五、总住院医师管理
1. 科室管理
科室管理由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科室应结合本科情况,明确界定总住院医师的责任、权力、义务,对总住院医师的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随时了解总住院医师对所在病房病人病情的熟悉程度,应急处理病人的能力,病房查房、服务态度、医德医风情况等,重点强化总住院医师认真履行总住院医师职责。其医疗工作必须在科主任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总住院医师在工作中遇有疑难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请示。科室每3个月对其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填写《临床科室对总住院医师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2),并对总住院医师临床“三基”知识及临床技能操作进行考核评分后,上报至医务科,科室留存复印件。如不称职,可延长或终止其继续担任总住院医师的工作。任职期满时,科室对其进行业务技术、医德医风、工作态度和管理能力总的考核,写出评语及临床“三基”及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并存入个人技术档案报备医务科,作为竞聘主治医师的重要依据。
2. 院级管理
医院对总住院医师的日常管理由医务科具体负责,医务科对上岗总住院医师建档管理,随时下科室收集总住院工作情况尤其是对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总住院医师岗位工作督导,每3个月根据《医务科对总住院医师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3)对总住院医师进行考核评分,作为任职期满评选优秀总住院医师重要依据。对有关总住院医师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对不合格的总住院医师应坚决及时终止其总住院医师工作。
六、总住院医师工作时间、休假、待遇
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离岗脱岗,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若被医疗总值班检查或医务科抽查时,发现一次不在院住宿或离岗,此前任职过程全部作废,重新开始计算任职时间并给予50元的处罚。每周休息1天,周五18:00离开病房休息,周六19:00前返回病房上班。总住院医师休息期间,由科主任安排科室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轮流代替其行使职能。任期内不安排外出学习、会议。对病事假等顺延培训时间至完成半年为止。
2. 休假
任职期内不安排休假。任期半年结束后统一休假10天。
3. 待遇
(1)设立总住院医师岗位津贴,按每人每月25个夜班的标准发放夜餐费,期间遇全国性重大节假日,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
(2)绩效为科室医师平均绩效。
(3)每月享受会诊津贴,发放科间会诊全部费用。
(4)参与手术者,每例补贴按科室分配方案执行。
(5)医院给每个总住院医师补贴相应手机话费50元。
七、总住院医师考核
取得总住院医师岗位授权的医师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连续任职满半年,任期结束时总住院医师须填写《巴州人民医院总住院医师任职期满考核表》(附件4),由科室和医务科进行岗位考核,考核结果报主管副院长审批,合格者方可作为主治医师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对任职表现突出、考核优秀者,年底授予“优秀总住院医师证书”,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并作为今后职称晋升、聘用和各类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不合格者将及时终止或暂停其医疗授权,情节严重者将提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理,违反法律法规或卫生行业纪律者按相关要求处理。不合格者将延长任期直到考核合格为止。
1. 终止或暂停条件
(1)违反法律法规或卫生行业纪律者。
(2)不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
(3)不能完成科室布置的各项医疗任务。
(4)医疗工作出现严重差错或事故。
(5)医疗行为失当引发医疗纠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6)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者。
(7)院科两级考核不合格者。
(8)暂停2次即终止授权资格。
2. 终止或暂停程序
由科室或医务科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