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
《自治州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
自治州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有关要求,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结合巴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原则,强化组织领导,推动高速公路ETC应用发展,力争2019年底,全州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ETC车道改造建设。
1﹒加大ETC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组织对州域范围国省道干线公路收费站ETC车道应用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对车流量大的收费站,积极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做好对接,加快推进标准化ETC专用车道改造和建设,逐步提升收费站 ETC 专用车道比例,使ETC 车道成为主要收费车道。
责任单位:库尔勒公路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二)精准分解发行任务。
1﹒统计车辆分类情况。根据自治州2018年底汽车保有量数据以及2019年度新增汽车预测情况,统筹分析车辆分布分类情况,汇总形成2019年自治州预测汽车保有量分类统计表,并制定我州ETC用户发展计划,将发行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和第二师各团场。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库尔勒公路管理局、第二师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15日前
2﹒各县市人民政府和第二师各团场按照ETC用户发展计划,制定本区域ETC用户发展计划,迅速启功ETC发行工作,定期上报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
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第二师各团场
配合单位:州交通运输局、第二师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25日前
(三)免费车载装置安装工作。
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原则上由ETC发行机构通过对接金融机构、利用市场化资源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来源;必要时,通过政府购买、财政补贴、列入高速公路运营成本等方式保障。
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第二师各团场,州财政局,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四)加强ETC发展应用宣传力度。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第二师各团场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ETC在快速通行、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引导群众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
牵头单位:州党委宣传部、网信办
配合单位:州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库尔勒公路管理局、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五)增加安装服务点。
1﹒从2019年6月起,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为通行高速公路车辆开展ETC安装服务。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库尔勒公路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2﹒由发行机构积极与银行、保险、电信运营商等服务网点以及加油站、4S店、汽车维修厂、停车场、车管所等车辆集中场所对接,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州商务局、通信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银保监会巴音郭楞监管分局、库尔勒公路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3﹒组织发行机构积极与当地政府做好对接,根据当地ETC发行工作方案,在社区、乡镇、行政村、连队建立服务点,做好安装服务工作,实现城市服务到社区,农村服务到村,方便群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
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第二师各团场
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六)开展互联网发行服务。
充分发挥互联网渠道资源,由发行机构及合作机构负责互联网发行网站、APP等平台或软件的开发,开通网站、APP线上发行渠道,支持客户自主选择产品服务、自行注册,自助安装,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库尔勒公路管理局、州通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20日前
(七)分类推进车辆安装。
1﹒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同时由各单位自行摸底,组织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员工车辆安装使用ETC。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公务车2019年7月30日前、私家车2019年12月30日前
2﹒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为班线客车、旅游客车、租赁汽车等营运车辆安装ETC。
牵头单位:州道路运输管理局、第二师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州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3﹒组织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社区、村镇和兵团团场、连队,为社会车辆提供ETC安装服务。同时在车辆审验、上牌等环节中,积极推进存量私家车及新上牌照车辆安装ETC。
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第二师各团场
配合单位:州公安局、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4﹒组织货车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现阶段采用非现金支付,享受车辆通行费折扣优惠,便捷获取通行费发票;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后,安装ETC的货车可通行ETC车道,实现不停车快捷交费。
牵头单位: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安局、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库尔勒公路管理局,州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信局、财政局
完州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八)加大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
1﹒6月底前完成收费软件系统调试工作,从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对ETC用户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实现无差别基本优惠。同时,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加大对ETC用户的优惠力度。
牵头单位:库尔勒公路管理局
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2﹒建立ETC用户积分机制,给予ETC客户权益专享、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优惠。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库尔勒公路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九)优化ETC产品服务。
1﹒积极与金融、保险、第三方保理机构和大型物流运输企业对接,为货车用户提供资金兜底和信用授权。鼓励具备能力的发行机构,按照统一规则开展异地发行和服务。
牵头单位:银保监会巴音郭楞监管分局、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库尔勒公路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2﹒积极拓展ETC在停车场、加油站、汽修厂、服务区等涉车场所的应用,不断创新发展交通领域电子支付应用,促进ETC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库尔勒公路管理局
完成时限:长期
(十)完善ETC发行服务。
实现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机关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便捷ETC发行服务。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库尔勒公路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10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单位)、第二师各团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协调指导当地ETC发展应用工作落实。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交通运输局),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ETC在快速通行、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支持ETC发展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