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自治州青少年足球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州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州青少年足球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认真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青少年足球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要求,推动自治州青少年足球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各县市完成足球协会成立,加快推动俱乐部组建工作;提升改造33个校园足球场地,实现中、小学校足球场地全覆盖;县级社会足球场地全覆盖;学校体育课、足球队和县市足球队全覆盖。各县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足球赛事,争取承办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足球赛事,实现足球赛事全覆盖。2026年,力争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达60所,形成班级、校级、县级、州级四级联赛体系,实现足球特色学校有资质足球教师全覆盖。2027年,创建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65所,自治区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足球项目)30所,足球青训水平全面提升,赛事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力争足球竞技水平走在全疆前列。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青少年足球运动普及
1.开足上好体育课。按照国家课程方案、标准以及自治区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每周至少开设2节体育课。
2.足量安排足球课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每周开设1节足球课,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每2周至少开设1节足球课。足球特色学校要落实足球课时不低于体育总课时数的1/3标准,专门用于开展足球教学和足球技能培训。中小学校要开设足球兴趣小组、足球社团,充分利用课后延时服务时间进行训练,加强青少年对足球运动的启蒙培养。
3.加强足球特色学校师资建设。落实《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标准》,足球特色学校在保障足球课时的同时,要有1名专职足球教师或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资质教练员、1块可供足球教学训练的足球场地。
(二)强化足球青训工作
4.建立州、县两级青训基地。2025年,州本级、库尔勒市、焉耆县、尉犁县、轮台县依托业余体校或足球特色学校,建立州、县级青训基地;2026年,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若羌县、且末县依托业余体校或足球特色学校,完成青训基地建设;2027年,进一步提升青训基地基础设施,全面提高青训水平。统筹各县市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善体育基础设施,每年建成1个以上县级标准化足球运动场。
5.选拔优秀足球后备人才。各县市体育部门牵头、教育部门配合,每年选拔50名U8—U13优秀足球“苗子”进入青训基地进行系统训练,经推荐、选材、试训等途径输送至州级青训基地。州业余体校负责统筹U13—U18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工作,确保代表自治州最高水平青少年足球队每年开展集训不少于60天,自治区注册足球运动员不少于150人。
6.明确青训各阶段重点。注重青少年球员基本功的扎实训练和综合素质全面提升,12岁以下侧重兴趣培养、基础技能、心智与社交能力提升;13—15岁加强技战术理解运用和体能训练;16岁开始以形成高水平竞技能力、战术执行力和职业化准备为重点,全面开展体能和个性化技战术训练。
(三)完善足球赛事体系
7.构建上下协同的赛事体系。建立“石榴籽杯”校园足球联赛,形成“班级、年级、校级”赛事体系,积极参与县级、县际比赛。到2027年,全州每年举办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赛事超30场。
8.打造内外联动赛事体系。适时举办“援疆杯”青少年足球邀请赛等活动。积极组织队伍参加全国、自治区青少年足球联赛,全国、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等赛事,提升自治州青少年足球整体水平。积极与兄弟地州市和足球高水平省市区建立友好合作关系,通过以赛促训、以赛代练,进一步提升自治州青少年足球的整体技战术水平。
9.完善青少年足球联赛分组机制。加快促进青少年足球多元化发展,将州级青少年足球联赛分为学校组和俱乐部组,满足不同层次的青少年球队需求,推动学校与俱乐部之间的良性互动与竞争。
10.打造全年龄段青少年足球赛事体系。体育、教育部门牵头,足球协会配合,组织U8—U18全年龄段青少年足球赛事,确保每个年龄段都有相应的比赛平台,提高青少年足球竞技性与参与度。
(四)强化足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1.畅通优秀足球后备人才培训渠道。体育、教育部门牵头,足球协会负责,促进校园、体校和青少年俱乐部各层次之间人才选拔、输送渠道的有效衔接,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不断扩大青少年足球规模,为巩固提高足球竞技水平奠定人才基础。
12.加强体育与教育部门合作。通过建立“从小学到高中”的完整足球人才培养链条,推动校园足球与青少年专业足球的有机衔接,形成协同发展机制。进一步推动校园足球与青少年足球专业训练机构紧密合作,探索“文化课由学校负责,足球训练由体育部门负责”联合培养模式,确保足球人才培养持续性和高效性。
13.提升足球特色学校教练员专业水平。足球特色学校应配备至少1名具有D级或以上资质的专业教练员,有条件的学校设立教练员专岗,并建立严格的考核体系。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学生进步、比赛成绩等,若未达到标准,将取消足球特色学校称号。持续加强与援疆省市足球俱乐部及高校合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不断提高足球整体水平。
14.支持体育教师参加专业培训。教育部门要积极支持体育教师参加足球C级和D级教练员培训,对取得C级及以上教练员资格的教师,在职称评定和评优评先中给予倾斜。自治州足球协会要进一步完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整体教学与竞技水平。
15.构建青少年足球人才职业化输送通道。定期开展青少年足球联赛优秀球员选拔活动,邀请职业俱乐部教练团队参与评估,选拔潜力球员进入俱乐部青训体系。鼓励职业俱乐部与学校建立合作机制,通过派驻专业教练、提供训练资源等方式,帮助学校提升足球训练水平,形成“学校培养—俱乐部选拔—职业输送”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为青少年足球人才提供多元化发展路径。
(五)构建激励与约束机制
16.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体育、教育部门重点督导检查校园足球的组织领导、师资配备、场地设施、教学训练及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实地检查教练员训练计划的科学性和训练效果,了解球员技能水平、比赛参与情况及团队协作表现。完善“以考促改、以评促优”激励机制,对考评优秀的部门、学校及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17.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体彩公益金,保障青少年足球普及推广工作,支持足球特色学校发展。利用自治州现有体彩公益金政策用于支持县市、乡镇、村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在体彩公益金用于青少年足球发展资金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为青少年足球事业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