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
《2026年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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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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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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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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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和州党委工作安排,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抓常态促落实,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
1. 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少于4次。严格落实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全年参训不少于3次。落实重大决策会前学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法、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100%。将职务犯罪旁听庭审纳入州党委党校教学内容。与西北政法大学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专题讲座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课题研究。领导干部专题讲法不少于2次。
(二)优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2.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做好自治区级行政职权调整事项承接工作。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3. 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级政府科学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于4月30日前公布。
4.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审议制度。
5. 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领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8月底前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清理。
(四)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6. 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7.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建立全州统一的证明事项清单,行政机关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推进“照后减证”,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使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
8. 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9. 加大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力度,持续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
10. 常态化做好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依托“司法行政+律师事务所”联动机制,年内完成300家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
11. 根据“谁认定、谁修复”原则,建立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双书同达”(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工作机制,对完成修复的信用主体,依法依规解除相关失信惩戒措施。
(五)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
12. 贯彻落实《全区“十五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6—2030年)》,深化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领域改革。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持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作用,针对农民工、低收入群体、新就业等特殊群体开展专项维权行动,实行减免费用、快速受理、优先指派。
13. 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结对共建互助机制。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编制《巴州企业海外风险防控指引》,提供优质高效涉外法律服务。选树一批优秀律师、律师事务所作为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扬。
二、抓重点促提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供给
14. 出台《自治州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提升各级行政主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制定《巴州外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引导国有农用地流转交易进入巴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的实施意见》《自治州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巴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范管理实施细则》《巴州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等行政规范性文件。
15. 加强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抓好《巴音布鲁克羊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做好《库尔勒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二)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16. 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盯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案件查办与惩戒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实现执法人员参训率较2025年提高10%、参训率达到90%,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率100%。
17. 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坚决纠治“同案不同罚”“重责轻罚”等问题。针对涉企执法领域,重点监督“从轻、减轻、免罚”清单执行情况,防止趋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等行为。组织案卷评查不少于1000件,总体合格率较2025年提升5%。
18. 深化推广“扫码入企”智慧监管模式,实现涉企行政检查任务派发、现场执法、证据留存、结果反馈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管理,推动“扫码入企”平台企业注册率达到90%以上。统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一表通查”精简事项等改革举措,建立涉企检查频次预警与总量控制机制,全面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
19. 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常态化适用行政执法监督“一函两书”,对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发出监督意见、督促整改。
(三)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0. 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细化完善地震、防汛抗旱、极端天气等8个方面应急预案,构建“层层穿透、一图到底”的应急处置体系。常态化组织开展联合地震实战化应急演练,加强专业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协同联动、联合处置能力。督促各县市抓紧完成自治州危旧房屋整治和救灾物资储备交办清单任务,加大救灾物资前置力度,完成75%的储备目标。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健全维护管理。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升全社会运用法治方式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21. 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深化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性化解工作。落实《自治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健全行政复议办案审理机制。确保案件听证率不低于20%。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专家委员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咨询作用,提供咨询意见不低于30%。加强复议队伍能力建设,与法院建立同堂培训长效机制,年内组织1-2次培训。
22. 建立《自治州府院府检联动机制》,完善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复议意见书落实反馈机制,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从源头减少同类争议。
(五)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
23. 确定法定公开事项,明确公开主体、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
24. 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聚焦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基层社会治理“一网统管”三大核心任务,细化事项清单、流程再造、数据共享、系统打通等关键环节,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业务高效联动。依托自治区“新企办”“新服办”APP,深化政务服务移动端迭代升级,推动更多常办事项实现全程掌上可办、秒批秒办,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
25.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全面承接2026年国家、自治区第一批22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对54个已承接事项进行“回头看”。创新推出10个巴州特色联办场景,进一步压减高频事项办理时限,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
(六)精准施策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质效
26.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谋划自治州“九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方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细化各部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聚焦社区居民、进城务工人员、中小微企业主等重点群体实际需求,围绕宪法、民法典、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年内不少于600场次。持续办好“法治巴州”等专题专栏,每季度至少收集并公布1个具有示范意义和警示作用的典型案例。
27. 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列入立法调研项目,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与队伍建设,人员达到3300人以上。
28. 持续实施法治副校长驻校工作制度,推动法治副校长从“有形覆盖”到“有效履职”转变。年内至少组织召开1次专题“法治家长会”,向学生家长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知识,开展1次“亲子法治书信”活动,在亲情沟通中共同提升法治素养。利用春秋季开学契机,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形式,上好“开学法治第一课”。
(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
29.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采取开门接访、基层下访、有效约访的形式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
30. 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出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行政调解办法(试行)》。依托综治中心,打造人民调解“解纷一件事”工作方案,推动“线上+线下”解纷平台联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全流程化解、全链条闭环”。
31. 指导基层和有关部门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占比在15%以上并保持稳步增长。指导县(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提高“一案一补”标准等方式,案补资金年保障力度持续提升。评定命名一批等级调解员和“金牌调解员”,提升人民调解员积极性。
32. 严格落实国务院《商事调解条例》及司法部《商事调解组织管理办法》,引导各类市场主体通过非诉方式化解商事纠纷。聚焦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消费、旅游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以及外卖、快递、网约车等新就业群体,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化解能力。
(八)典型引领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33. 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全国第四批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创建带动全州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34. 指导库尔勒市、博湖县、和硕县、若羌县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准备工作,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创建一批”的原则,将符合指标体系85%以上县(市)、部门和基础较好的项目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力争更多县(市)、部门和项目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三、抓保障促担当,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一)压实工作责任。政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人责任人”职责,围绕一体推进法治巴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与责任单位沟通对接,定期会商研判、调度推进,及时梳理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主动认领任务,全力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察检查。聚焦社会关注、各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加大对重点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通报提醒、督促整改。同时,加大典型经验宣传力度,示范带动整体工作提升。各相关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清单,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将推进落实情况报州司法局(安可涉密域巴州司法局曹克图账号)。
联系人:马英杰 2020570 2023902(传真)
附件:2026年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清单